关于“志愿服务”的五个误解,你“中”了几个?
2023-07-28 来源:旧番剧

友导读
志愿者,这个已经普遍到普通的概念,却深藏着最初的情感力量和理想光辉,是人类文明的象征,还可能是未来理想社会的方向。12月5日是国际志愿者日,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作为灯塔的志愿者和志愿精神是如何发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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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是理想社会最理想的角色
人类之所以发展,并不完全是因为有智识支配了人的行为,更是因为一种叫做理想(自由、爱)的东西支配着智识 。——大前研一
尽管人类社会的变化变得越来越快速,但从来没有停止过对美好社会的憧憬。尽管古今中外一直存在着各种思想的争论,但对美好社会却有比较一致的共识。
孔子构想的大同社会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是“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第二,是“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柏拉图的理想国也是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所谓善的社会就是公正的社会,而社会的公正就是组成社会的各个阶层各安其位并拥有自己的德性(智慧、勇敢和节制)。其次“理想国”也是一种以人们的和谐相处为目的的社会。
从这两位伟大智者的构想,我们不难看到关于理想社会的两个共识:第一,是社会中的每个人都自食其力并各安其位;第二,是社会中的每个人都乐于守望相助而不独亲其亲。为什么呢?因为,自食其力促进社会繁荣,守望相助共促社会和谐。
要找寻志愿者运动的起源无疑是一件困难的事情,因为驱动志愿精神发生的,正是人性中的利他主义,它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本能。从人类对理想社会的共同想象来看,志愿者和志愿行为却可能是理想社会中最理想的社会角色和行为:在自食其力并安居乐业的同时自愿地与他人守望相助。联合国前秘书长安南指出,志愿精神的核心是服务、团结的理想和共同使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好的信念,从这个意义上说,志愿精神是联合国精神的最终体现。
今天,志愿者以及志愿行为已经成为最为普遍的概念和行为,仿佛已经成为生活中一个不言自明的事物。但实际上,在“志愿者”这个如此简单和朴素的概念之下,却隐藏着大量必须经过深思方能领会的价值,经过深思才能发现隐藏在这个字眼中的情感力量和光辉;同时,也正因为其简单,我们存在着大量对志愿行动和志愿精神的误读,这些误读可能不仅会影响志愿运动在中国的推进和普及,还会令志愿运动发生异化,使这样一个本来应该是理想主义的追求变成功利主义的工具。
所以,我们有必要通过对这些最经常发生的误读和误解的分析来正本清源,这样我们才能进一步明白,为什么志愿行动看似普通,却承载着我们最稀缺也是最宝贵的价值,因此需要我们加倍地珍视和保护。
透过误解看清本质:志愿者的特性
我们必须更为坚决地提出我们时代的问题,即在一个完全由科学支配的社会中,人如何可以理解自己。——伽德默尔
什么是志愿服务?根据《志愿服务条例》,志愿服务:是指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组织自愿、无偿向社会或者他人提供的公益服务。
我们逐一来分析一下其中四个基本核心:自愿性、公共性、无偿性、公益利他性和服务性。
误解一、志愿服务是我们每个公民的义务
当我们提及“义务”这个概念时,它意味着“必须要做”的强迫性,当我们提及“权利”时,它意味着具有选择的主动性。在志愿服务中,自愿性是最核心的要素,它意味着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自由意志,自主地决定是否帮助他人和社会。所以,成为志愿者是你的权利,而不是你的义务。是否使用这个权利,是你自由意志的结果。
志愿服务之所以被视为具有理想主义色彩的行动,正是因为这个“自愿性”作为必要条件。如果说无偿地帮助他人和贡献社会更多是因为追求“平等”的情感需要,那么“自愿性”则是人性中“自由”的情感需要,志愿行动是用自己的“自由”来实现他者的“平等”。所以,没有“自愿性”这个前提条件,志愿行动就失去了理想主义的光辉,也就不再具有内生的感染力和驱动力。就像海上的灯塔,必须要有一定的高度,但发光才是更主要的目的。自愿性就是志愿活动中最发光的部分。
所以,一个企业组织员工利用非休息日去植树或从事公益活动,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志愿活动。第一,非休息日是带薪工作,因而不是无偿的;第二,企业对员工的行为选择具有某种事实上的压力,因而有可能不是完全自愿的。此外,很多情形下,我们还可以看到许多基层政府动用社区老人做节庆或重要会议时期的“安全志愿者”,则存在着将志愿行动工具化的危险。
我们每一个人都要时刻记住一点,参加志愿行动是个人的权利,而非个人的义务。我们应该加倍珍惜这个权利。
误解二、志愿行动是建立在自愿前提下的,那么其行为也完全自由
很多年前发生过一个故事,两个在去救灾路上的志愿者因为龃龉发生了肢体冲突,引起了社会广大的热议。也经常有一些志愿者认为自己是利用休息的时间做好事,因此我行我素,无论对时间还是工作流程都不能很好遵守。
这显然是对志愿行动的误解。这个误解源于没有正确理解群己概念,即对私域和公域的理解。私域可以理解为和个人生活和权利相关的范围,例如刚才说的是否成为志愿者是一个私域的决定,就像是否结婚是个人权利一样;公域可以理解为社会共同拥有的东西,包括社会福祉、公共礼仪、行为规范等等。
志愿行为之所以进入公域,乃是因为以下原因:第一,志愿行为作为社会普遍推崇的一种具有理想主义色彩的行为,毫无疑问已经具有某种公共的伦理要求;第二,很多志愿者的动机虽然是满足自己的兴趣,但却是以建设更美好的社会为目标的,所以行为必须服从于这个社会的目标;第三,客观上,隐藏在志愿行动之后有一个更本质的价值,那就是志愿者是社会的连接者,是社会的编织者,要时刻警醒自己的行为是否有利于促进社会关系的形成。
从这里我们可以知道,虽然是否成为志愿者是个人的选择,但只要提供志愿服务,就已经进入公共领域,必须满足公共性的要求,必须遵守关于志愿者的公共规范。
这也是为什么存在志愿者管理的组织,志愿者管理组织不仅是公益组织和志愿者个人的桥梁,还是志愿者个人从私域跨入公域的一个“连廊”,就像登机,我们需要通过连廊才能从候机大厅登上飞机。

误解三、做好人好事就是志愿服务
志愿服务肯定是做好人好事,但做好人好事就一定是志愿行为吗?
在志愿者管理领域,经常会听到这样一个笑话:一个经常做志愿者的人遇到自己的邻居,邻居对他说,既然你经常做好人好事,那么你什么时候来我家帮我打扫卫生吧。如果你是一个志愿者,你应该如何回答呢?此外,我们也经常在商场举办的各种促销活动中,看到带着志愿者袖标的人在维护秩序或者提供服务,那么这些行为也是志愿行为吗?
这个误解产生的原因之一,是我们仅仅将志愿服务的无偿性作为正当性判断的一个标准,而忘记了这个志愿行为所服务的项目本身必须同时具有公益性。所谓公益性,就是发生一个公益行为行为之前不能有预定的特定受益人。这个制度设计主要是保证一个公益行为的公正性,这会让我们想到罗尔斯提出的著名的“无知之幕”, 无知之幕意味着可以保证参加者做出的选择不被他们的特殊利益和好处所歪曲,可以使他们公正客观地确定原则。
在公益领域,正是通过这个“不能指定特定受益人”规则作为是否具有公益性的标准。这个标准虽然有些武断,但最大程度地排除了以公益之名行私益之实的可能性。
从某个角度上来说,“志愿者”这个名称和“公益组织”这个名称一样,承载着社会对于“善良”“公正”“平等”“无私”的期待和认同,这个称号本身就是一种公共资源,当我们使用这个公共资源的时候,就必须满足公益性的要求。所以从这个角度上说,你为邻居提供的无偿帮助可以被视为好人好事,但却不是严格意义的志愿服务,而为商家的促销活动提供无偿服务就更加不是志愿服务了。
所以,我们除掉无偿性以外,还要保证行为的公益性。
误解四、捐钱捐物比志愿服务有更高的效率
西方经常会讨论这样一个“志愿悖论”:在相同的时间内,如果一个具有某种专业能力的人去做一个志愿活动,其产生的价值远远小于这个人在自己的专业领域工作产生的收入,然后将这笔收入捐给公益组织,那么是否捐钱应该看作一个更有效率的志愿行为呢?
事实上,与其说这是个悖论不如说这是对志愿行动的误解。“服务性”是志愿行动另一个重要的特性,它要求志愿者必须将自己的时间贡献出来参与到那些具有公共性质的活动中来。虽然这个特性会在某些时候违反“效率”原则,但恰恰是这一点反映了志愿行为的实质价值和理想主义色彩。
第一,从实质价值而言,志愿行为加强了社会连接,让社会更有机与和谐,而人际之间的交往和互动是实现这个价值的必然途径,在志愿行动中,不仅受益人群获得了帮助,志愿者本身也获得了很多受益,例如对社会的了解、对他人帮助后获得的快乐等等,所有这些价值都不是财务价值可以衡量的。
第二,从理想主义而言,志愿行为是某种程度上对现代功利主义的修正。现代功利主义总是以财富价值作为衡量一切的标准,以所谓的效率来作为一切行为决策的依据,而事实上,人类生活的丰富程度要远远高于金钱价值。电影《拯救大兵瑞恩》之所以感人,正是一群人为了拯救一个人而不惜生命的付出,这就是理想主义。
所以,志愿行动中的服务性不仅是为了让志愿者真正参与到社会中以产生社会连接,同时一个更深层的效果就是对现代社会单一价值观的修正。
误解五、志愿服务主要是满足个人兴趣的日常小事
由于出现在我们周围的大多数志愿行动都是以活动志愿者为主,即为某项公共活动或公共事件提供服务的志愿者,例如运动会志愿者、街道安全志愿者等等,虽然他们的行为也得到社会的普遍赞誉,但“拾遗补缺”和“可有可无”也是同时留给大多数人心中的印象。
然而,志愿者却是推动人类文明发展的隐性力量。先说说发端于律师领域中的专业志愿者,他们发现弱势群体由于没有能力和资源,在法律诉讼中普遍处于不利的地位,于是他们发起了一个名叫Pro bono的运动,Pro bono是拉丁语pro bono publico的缩写,本意是“为了公共利益”。这些律师自愿为弱势群体代理案件,由此最终推动了司法援助制度的形成。
另外一个例子则更加令人激奋。我们知道现代互联网的发展之所以如此快速,和软件领域的开源运动息息相关。当年这些早期的自由软件和开源运动的积极推动者,将自己称作黑客(注意不是那些破解进入他人计算系统的骇客),原因是他们认为自己是可以解决问题并提供产品的人,他们相信自由,并自愿地互相帮助,GNU的创始人,将GNU视为“达成社会目的技术方法”。所以自由软件和开源运动是一场符合专业志愿精神的社会运动,直接推动人类社会的进步。
这里,我们看到了专业志愿者的力量及其对社会进步可能起到的撬动作用。至此,我们可以说:志愿行动不仅可以拾遗补缺,同样可以开天辟地。
志愿者是自由人的自由联合
每一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前提。——马克思
从以上五个分析,我们可以看到:第一,是否成为志愿者是你的权利,而不是你的义务。这是自愿性。第二,虽然是否成为志愿者是你个人的选择,但只要提供志愿服务,你就已经进入公共领域,必须满足公共性的要求,也必须遵守关于志愿者的公共规范。这是公共性。第三,无偿是志愿服务的必要条件,但其充分条件却是志愿行为的公益性。第四,劳动和时间是志愿者实现价值的方式,有直接价值和溢出价值。这是服务性。
1768年,亚当斯密发表了迄今为止最伟大的经济学论著《国富论》,在这个著作中他提出了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对于经济发展的重要性,他认为,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要真正发挥作用,每一个生产者必须能自主和自由地根据价格这个信号来决定生产什么,这样,每一个理性人为了追求自己的利益最终也会导致社会福祉的增加,自由是一个重要的前提,这也是将其称为自由市场理论的原因。
我们在这里看到了“自愿”的影子,这说明,如果一件事情是建立在自愿基础之上的,那么这个事情就一定具可有持续性,说明这件事符合人性的需求。顺着这个思路我们稍加延伸:如果将各种公益需求看作一个“公益市场”,那么越来越多已经“安居乐业”的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自愿地参与到这个“市场”中来,主观上,这些参与者可能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兴趣需求或社交需求,但客观上却达成了一个更和谐和更美好的社会的实现。
从这里出发,我们还可以想象一下未来:随着技术的飞速发展,人们的闲暇时间会越来越多,如何在需要越来越少的工作时间之余,安放自己的生活,志愿行为一定是个最好的选择。
志愿行为就是自由人的自由联合。
作者/来源:友成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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